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区围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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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5 | 开标时间 | 2024-09-2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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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区围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区围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赛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405-150105-04-01-26071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区围墙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三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围墙长度为 289 米,新建围墙及上部巡逻道、警戒钢网墙 h=4.5m、巡逻通道地面、照明安防工程;新建热力站(热力机组利旧)建筑面积为 306.83 ㎡,框架结构,(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帅家营村南,北邻乌海东街,南邻新康监狱,东邻景苑佳地小区,西邻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总投资:969.0236万元(其中施工费(含安全生产费)905.0236万元,暂列金64万元)
2.6计划工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完成所有施工及并验收合格。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信誉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1.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
3.1.3到投标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或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网站查询)
3.1.4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未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网站查询)
3.1.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网站查询)
3.2企业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投标文件须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3.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3.4其他要求:
3.4.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操作手册下载(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通知公告”《关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启动上线的通知》。)
4.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步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恒正集团呼和浩特女子服饰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西侧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71-23965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李辉 李超 潘宏波
联系电话:15547475550
电子邮箱:15547475550@139.com
十、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