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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 地区 | 河南鹤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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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3 | 开标时间 | 2024-09-1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原燃材料 |
相关产品 | 粉煤灰、抽凝式燃煤发电机组、粉 |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粉煤灰(2024年10月-2025年9月)
公开竞价销售公告二次
出卖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二0二四年九月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
(2024年10月-2025年9月)
公开竞价销售公告二次
一、竞价条件
1、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以下简称为“鹤煤热电厂”)粉煤灰(2024年10月-2025年9月)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具体数量以过磅为准,质量以鹤煤热电厂实际生产为准,出卖人为鹤煤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价销售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销售,本次公开竞价销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取报价标的物总价最高的竞价人成交。
2、项目所在地: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园区北侧
二、项目概况、销售范围、相关要求及竞价方式等
1、项目概况:
出卖人现有两台135MW抽凝式燃煤发电机组,除灰方式为干除灰,渣为湿式排渣。灰经除灰装置输送至厂区内东南侧灰库内。年发电量约10亿千瓦时。本次公开竞价销售标的物为粉煤灰。
2、公开竞价销售范围及期限:
(1)销售范围:鹤煤热电厂2024年10月-2025年9月期间产生的粉煤灰,约28万吨,具体以实际过磅计量为准。
(2)销售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1日。
3、相关要求:
(1)成交人在出卖人规定(或通知)的装运时间内自行组织车辆将灰库内粉煤灰外运出厂,不能以其他任何理由停运或缓运,导致灰库满仓。不得影响出卖人正常生产及机组安全运行;
(2)成交人须遵守电厂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出卖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和管理,保持通讯工具畅通,24小时内随叫随到。如接到出卖人通知不及时提供服务的,每次处罚5000元(人民币);
(3)在拉灰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和车辆事故,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与出卖人无任何责任关系。
(4)车辆在装灰运输过程中所损坏的装灰设备和电厂道路设施须按电厂规定进行赔偿。
(5)因存储粉煤灰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环保卫生问题由成交人负责。
(6)电厂粉煤灰实行预付款销售制度,成交人需及时预交费用,避免欠费。
(7)粉煤灰销售数据以电厂指定的称重方式和称重设备计量的数据为准,实行月度结算,成交人对当月结算数据有异议时,可以提出再次核对。
(8)如因成交人原因不及时运输导致电厂冒库,电厂有权根据事情发展处理应急情况,成交人须全部承担该情况导致的后果。否则,电厂有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同时电厂有权从预付款中扣除相关的费用。
4、竞价方式:
出卖人将设定起拍价1元/吨作为此次公开竞价的基础报价,此次公开竞价的报价是在基础报价基础上,以每吨标的物的单价向上增加进行多轮次报价,最终报价最高的合格竞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报价为成交价,成交后由出卖人按成交价格同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
三、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在中原云商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用户;
(2)在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价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包含粉煤灰或相关产品及业务等;
(3)意向竞价人如无粉煤灰利用能力的,应提供与有利用能力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环评报告及利用能力证明材料;
(4)标的物转移出河南省处置的,需提供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接受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说明:1、、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表人,或非独立法人的企业负责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价;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竞价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竞价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股东或任职的,不能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价活动。
(3)意向竞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在以往类似粉煤灰销售合同执行中,曾违反合同履行的单位及个人(个人原公司曾违约,换其他单位也不得参与本次竞价销售活动)。
四、资格审查、竞价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
凡符合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通过中原云商平台报名,参与竞价。竞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公开竞价开始后,将由鹤煤热电厂公开竞价评审委员会对竞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再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取消成交侯选资格。
2、报名
(1)报名方式:中原云商平台网上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
3、竞价文件
(1)获取时间:同报名起止时间;
(2)获取方式:意向竞价人资格通过鹤煤热电厂粉煤灰公开竞价销售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在中原云商报名成功,向出卖人获取竞价文件。
4、竞价保证金
粉煤灰竞价保证金2万元,竞价人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单位的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2)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
说明: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价保证金缴纳至中原云商指定账户,出卖人不收取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必须从竞价人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公开竞价销售竞价保证金。
5、合同履约保证金、提货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成交人向出卖人缴纳以下费用,否则成交人不得提货,且不予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
(1)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
(2)预交一个月提货款(当月预估产量×成交单价)。
6、合同履约保证金、提货款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淇县云梦大道支行;
账 号:941000010015558928。
说明:合同履约保证金、提货款及后补款项需从成交人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金。
7、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公告、文件等信息,请各竞价人注意随时查阅公告发布媒体(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及鹤煤协同办公网)及出卖人相关通知。
8、出卖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竞价人在竞价前可到出卖人实地勘察粉煤灰的产量及质量,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种风险因素等对该标的物处置影响(进出厂道路、环保治理、车辆超限、道路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环保管控等),以便合理报价;
五、报价时间和方式
报价时间:2024年9月5日10 时00分-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
报价方式:中原云商系统报价。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二楼招标室。
七、监督部门
本公开竞价销售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煤热电厂纪检监察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工业园区北侧
联 系 人:李 伟 0392-2962575 13939238878
监督电话: 办公电话0392-2962591 手机13839237602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范本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2024年9月5日
附件:
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竞价单位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存续企业。(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粉煤灰(2024年10月-2025年9月)公开竞价销售项目的报名、竞价、谈判、签约等事宜,并签署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负责。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竞价单位公章:
日 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