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立岗镇永华村蔬菜分拣保鲜储藏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宁夏银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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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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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立岗镇永华村蔬菜分拣保鲜储藏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立岗镇永华村蔬菜分拣保鲜储藏设施项目施工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4】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村集体自筹及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蔬菜保鲜储藏车间1200平方米;新建卸货棚480平方米,配套建设外网管线、场地硬化、地磅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立岗镇永华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施工标段:
本项目共二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贺兰县立岗镇兴盛东路125号
联 系 人:化雪
电 话:13469586923
招标代理机构:恒晟源(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德胜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B座(陕西大厦B座)604室
联 系 人:李菲
电 话:1829531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