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石峡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清水河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
发布时间 | 2024-09-06 | 项目编号 | F15000020240820010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9 | 开标时间 | 2024-09-2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石峡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1500002024082001001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石峡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清水河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自治区配套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石峡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水河县韭菜庄乡。
2.3工程规模:本次除险加固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大坝、泄洪洞、溢洪道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大坝边坡为4级,大坝、泄洪洞、溢洪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 年一遇,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10个月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①拆除重建大坝坝顶防浪墙、坝顶路面、路缘石。
②溢洪道整体采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加固,控制段拆除现状底板,并设置驼峰堰,泄槽段末端设置消能防护段。
③大坝上游护坡,清理规整近坝区域散落石和浮土层,坝脚进行抛石;对于干砌石局部塌陷破损情况,进行拆除重建。
④大坝下游护坡,马道以上重做混凝土预制六棱块护坡,马道清理平整,马道排水沟重做;马道以下对破损的浆砌石拱形圈进行修补,拱形圈内土体规整并植草。泄洪洞出口上方,右岸坝坡空缺部位回填 C15 块石混凝土。
⑤泄洪洞启闭机房拆除重建,人行桥重建,同时对清理泄洪洞进口周边散落石和闸前清淤。
⑥泄洪洞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门体防腐,工作闸门更换止水,卷扬机维护保养。
⑦泄洪洞启闭机房控制柜及检修桥车控制箱、照明设备等相关电气设备拆除重建。
⑧管理所新增后台监控系统,新增视频监控系统等。
⑨增加安全监测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所投标的本单位注册(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②五大员要求:至少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安全员提供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余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00:00:00-2024年09月13日23:59:59。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楼9层开标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注: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签到、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电子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水河县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
联 系 人:李新文
电 话:0471-793236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领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维多利摩尔城B座3号写字楼13楼
联 系 人:苑淑芳
联系电话:18847188469
邮 箱:nmglsxmgl@163.com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