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批)(委托)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委托)一标段、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委托)二标段、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委托)三标段、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委托)四标段
招标单位 |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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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0 | 项目编号 | E1501000001001794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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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10000010017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批) 已由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呼住建初设批字【202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第二批)
2.2供货地点:呼和浩特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包含应急抽排拖拉泵、便携式雨水液压泵站、应急抢险车、雨水应急抽排龙吸水车、雨水抢险车、水陆两栖移动雨水泵站。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794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一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为本标段【应急抽排拖拉泵(整体)、便携式雨水液压泵站(整体)】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部分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剩余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
人员资质要求 | /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 |
合同估算价 | 约457.50万元 |
招标内容 | 拟采购10台应急抽排拖拉泵(600m3/h)及15台便携式雨水液压泵站 (450m3/h),具体型号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794001002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二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为本标段【应急抢险车(整车)】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
人员资质要求 | /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 |
合同估算价 | 约1324.00万元 |
招标内容 | 拟采购20辆应急抢险车(1000m3/h),具体型号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794001003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三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为本标段【雨水应急抽排龙吸水车(整车)】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
人员资质要求 | /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 |
合同估算价 | 约1081.00万元 |
招标内容 | 拟采购5台雨水应急抽排龙吸水车(5000m3/h),具体型号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794001004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应急抽排装备及配套设备项目采购(第二批)四标段 |
企业资质要求 | 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为本标段【雨水抢险车(整车)、水陆两栖移动雨水泵站(整体)】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部分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剩余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
人员资质要求 | /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供货 |
合同估算价 | 约1628.40万元 |
招标内容 | 拟采购13辆雨水抢险车(800m3/h)及2台水陆两栖移动雨水泵站(4200m3/h),具体型号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1)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为本标段所有产品的生产厂家,如投标人为部分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剩余产品唯一授权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本标段的所有产品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刑事案由”子目中的“贪污贿赂罪”,再点选“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
6.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6.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4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7.2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源路甲2号
联 系 人:张华
联系电话:0471-461362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中海财富广场C座601
联 系 人:刘京海
联系电话:13948711199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赛罕西街26号
联系电话:0471-5980527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5988101
2024 年 09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