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湖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二期)项目
招标单位 | 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 地区 | 江西吉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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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0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9-3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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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干县湖头闸除险加固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神政桥乡湖头村 。
2.2 招标规模:湖头闸上游两岸护岸,约680.65万元。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2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共50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起点起于神政桥乡湖头闸上游530m处(木材厂),止于湖头闸下游500m处,治理河道总长度为0.576km,河道护岸工程1.065km(其中:生态挡墙+C20砼墙固脚护岸0.274km,C20砼挡墙护岸0.791km,排水沟10m,新建预制砼排水涵管5处,完善水尺、警示牌等工程管理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7)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必须有明显的生成日期,否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 四、评分标准‘(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分) ’中‘(1)履约行为评价(5分) ’”不进行计算,施工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 95分进行评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50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6.3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新干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原件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7.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买标、卖标及围标串标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经侦)及纪委监委等部门将对本项目全程监管,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顶格处罚。联系电话:新干县水利局,0796-2606392,邮箱:xgswjg@126.com;新干县公安局(经侦);0796-2607779;新干县纪委县监委,0796-2160026;0796-12388。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干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吉安市新干县金川中大道17号
联 系 人:赵金莲
电 话:134796737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东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新干县商贸路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370600380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