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雨水排口迁改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地区 | 江苏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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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0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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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解决 并已落实。项目法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集中建设单位为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雨水排口迁改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复等文件,本标段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工程等别为II等,河道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航道控制建筑物及其余口门控制建筑物主体(闸室)及外河侧翼墙等建筑物级别均为2级,内河侧翼墙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梳理排查工业园区范围内约36处排口,对其中行洪期间有倒灌风险的吴淞江雨水排口进行迁改。
2.3.招标内容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施工图阶段的设计与服务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展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相关设计内容。
配合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建设,迁改行洪期间有倒灌风险的吴淞江雨水排口。吴淞江整治后作为太湖第三条行洪通道,高水位行洪期间沿线部分区域雨水管网排水受限,存在倒灌和内涝风险。为保障工程效益结合园区青西片包围的建设,涉及高架排水、泵站强排及排入闸内的排口予以保留利用;无排水需求的排口结合堤防建设予以废除;存在风险的排口纳入吴淞江整治工程实施改造。
2.3.1 工程设计与服务
招标范围内的行洪期间有倒灌风险的吴淞江雨水排口迁改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雨水管径DN400-DN1800。编制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送审成果(含强制性条文执行和审批意见落实情况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施工图册等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图审查修改成果和实施阶段的施工配合服务等。建安费投资约3650万元,对应的设计费约124.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到中标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3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的设计成果指:全部满足招标进度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能够承担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专业负责人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段为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1.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下载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9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凭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6.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7.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社保缴纳的要求。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③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④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⑤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⑥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12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8.4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资源配置:19.5分;3、设计方案:60.5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20分:
投标报价 | 20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8.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 (1)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9%~100%(含99%、100%),得分20分; (2)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3)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9%,每低1%(与99%相比),扣0.3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资源配置:19.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项目资源配置(19.5分)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证书得3分。提供资格证书。 | |
(1)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证书得3分。提供资格证书。(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6分) | (1)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排水、结构、道路专业齐全得3分,(上述专业人员不允许兼任,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2)上述人员中每个专业(岗位)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体系,获得有效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自2019年2月1日至今,参与设计的单独雨水管道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上述获奖情况应提供获奖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三、设计方案:60.5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产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2 |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认识 |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详实,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3 | 总体设计思路:从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建设规模分析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满足要求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4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 | 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5 |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6 | 排水管在道路横断面的布位 | 排水管在道路横断面的布位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7 | 排水工程方案 | 排水工程方案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8 | 标准的选用 | 标准的选用合理,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5 |
9 | 施工工艺的选择 | 施工工艺的选择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10 | 管材选用 | 管材选用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11 | 管道基础处理 | 管道基础处理方案合理,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2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13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4 | 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15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完备,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苏州市劳动路1053号燃气大厦1606
联系人:叶霖
联系电话: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联系人:王扬、刁吉峰、谈畅
电话:025-86338777、1392111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