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检测
招标单位 | 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淮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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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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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检测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已由淮安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绿色食品产业园,清行审备【2024】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色食品产业园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食品加工车间、乙类仓库、配电房和门卫。二期总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检测中心、食品加工车间(包含冷链仓库)和门卫。具体以设计施工内容为准。
(2)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境内。
(3)检测范围:本项目检测内容(含试桩检测和沉降观测)及标准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检验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图纸、验收要求及相关技术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钢筋、砂、石、砖、砌块、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防水材料检测、涂料检测及装饰装修材料的检测等;②工程主体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检测、防雷检测、实体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沉降观测包含项目施工阶段、交付后使用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第二年,每年3次,并出具沉降观测报告,检测报告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垂直度观测等;③室外配套检测: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及景观施工材料检测等;④环境检测:装修检测、精装修检测等;⑤绿色建筑检测:绿建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太阳能检测、空调检测、土壤检测等;⑥消防检测:消防系统检测、排气烟道、消防设备管道检测等;⑦其他专项及备案类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基坑监测、桩基检测(试桩、工程桩检测)、抗弯性能检测、基坑支护材料检测、饰面材料、岩土热响应测试报告、电气设备检测等;⑧智能化检测,以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检验项目为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必检项目(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检验项目)。
注:本项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到竣工所有的检测项目,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予增加。如中标单位检测资质范围不满足本项目检测范围需求,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单应加盖中标单位公章并附委托协议及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检测周期:暂定360日历天(实际检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备案之日止;沉降观测和垂直度观测期限包含项目施工阶段、交付后使用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第二年,每年3次)。)
(5)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均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规范、江苏省建筑工程检测规程、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1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专项检测类(需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③备案类(需具备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局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提供有效的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
(4)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管理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中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企业承诺书)
(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企业承诺书)
(7)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如实提供的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符合规定。)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1)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1资格审查标准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条件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 |
2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专项检测类(需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③备案类(需具备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局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
3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
4 |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管理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5 | 投标文件中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 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6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7 | 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 | 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8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人如实提供的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符合规定;(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9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要求。 |
10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11 |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
12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 |
7.2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5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减0.1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低出1%扣 减0.1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本条中的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③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59分 |
企业业绩 (1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检测合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及检测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建筑面积以检测合同为准,检测合同未描述或描述不清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计分。 | 12分 |
项目组人员 (8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的得2分; (3)投标人拟派至项目的项目组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的得0.5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②提供以上拟派至项目的项目组人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的职称证书 (职称证书以市级及以上人事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工程类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为准)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8分 |
企业综合能力 (11分) | (1)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得2分; (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通过国家级检测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证书的,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建筑工程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11分 |
信用分 (10分) | 市场信用评价:10分 信用得分=10%×开标时最新一期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查询,直接取用。) 注:1、检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自评价公布之日起至下次评价公布之日前有效。 2、检测企业信用评分不区分主增项和等级。 3、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市外”检测企业初始信用分取“市外”企业在本时段信用考核平均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4、新取得资质的“市内”检测企业的初始信用分,取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平均分作为初始信用考核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5、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关于印发《淮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住建发〔2020〕86 号)。 | 10分 |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11 日至2024年 9 月 24 日;
8.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8.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05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4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9.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港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7-83882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张丹丹 电话:0517-80528106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