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10月-长治水泥-煤炭-询比价询价公告
招标单位 | 华润水泥(长治)有限公司 | 地区 | 山西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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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3 | 项目编号 | S197202409110120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安全消防 |
相关产品 | 烟煤_山西_5500(Qet.ar)、烟煤_陕西_5600(Qet.ar)、烟煤_陕西_5600(Qet.ar、烟煤 |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SNXYGG20240913003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水泥(长治)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S19720240911012016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9-10月-长治水泥-煤炭-询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料: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证明材、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评价依据:(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料齐全且在有效期内(3)法人代表身份证信息须与营业执照中法人代表信息一致。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
2. 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3. 保供能力:(1)货源组织:有稳定的货源渠道。贸易商(含洗煤厂):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采购合同一份。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明。
(2)销售业绩:5万吨/年(含)以上销售业绩。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5万吨以上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发票扫描件,合同及发票必须对应,评审以发票累计吨数为准,发票信息编辑至发票统计表(表格模板见招标公告附件)。
4. 安全资质:1)投标单位或合作物流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符合安全预评价标准要求,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及汽运供应商安全预评价表详见附件。(提供安全承诺书)
(2)响应安全目标,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目标详见附件(提供安全目标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评价:截止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最近一期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为待整改或淘汰不可参加本次投标,如无评价结果,或者已完成整改,或者淘汰时间满一年,默认为合格。(此项无需提供资料)
6. 企业征信: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7. 是否列黑:投标人未被列入华润集团及华润建材(原华润水泥)黑名单且未处于禁止合作期限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8. 是否限制情形: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限制投标的情形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此项无需提供资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19 11: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鑫
电话:13593299132
邮箱:wangjingxin3@crcement.com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补充说明 |
1 | 烟煤_山西_5500(Qnet.ar) | 吨 | 18000 | 无 |
2 | 烟煤_陕西_5600(Qnet.ar) | 吨 | 18000 | 无 |
七、采购说明
一、物资名称:
(一)烟煤_山西_5500(Qnet.ar),物料编码:10000178;
(二)烟煤_陕西_5600(Qnet.ar),物料编码:10316813。
二、采购数量:
(一)烟煤_山西_5500(Qnet.ar)需求数量约18000吨
(二)烟煤_陕西_5600(Qnet.ar)需求数量约18000吨
本次采购两种煤炭,分别为烟煤_山西_5500(Qnet.ar)和陕西_原煤_5600(Qnet.ar),依据供应商煤炭报价情况定标本次采购煤种:陕煤原煤最低报价折算为5500卡发热量后单价低于山西烟煤最低报价,全部采购陕煤原煤;陕煤原煤最低报价折算为5500卡发热量后单价高于山西烟煤最低报价,但煤炭价格差异不超过10元/吨,采购50%陕煤原煤和50%山西烟煤,价格差异超过10元/吨,全部采购山西烟煤。
三、供应期限: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条款
(一)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烟煤_山西_5500(Qnet.ar)
Qnet,ar(kc/kg)>5500;挥发分Vad(%)>18;灰分Aad(%)≤30;全硫St,ad(%)≤1.2;全水分Mt(%)≤10;粒径2.5mm及以下比例≤20%(粒径指标不作为质量考核项,仅作为整改项)。
烟煤_陕西_5600(Qnet.ar)
Qnet,ar(kc/kg)>5600;挥发分Vad(%)>30;灰分Aad(%)≤22;全硫St,ad(%)≤0.9;全水分Mt(%)≤14;粒径2.5mm及以下比例≤20%(粒径指标不作为质量考核项,仅作为整改项)。
2、质量奖罚:
烟煤_山西_5500(Qnet.ar)
(1)热值(氧弹法,保留至个位数)
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kc/kg,则以5500kc/kg为基准,每高1kc/kg按(合同单价/5500)加价;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超过5800kc/kg部分不再加价。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kc/kg,每低1kc/kg,每吨按(合同单价/5500)×2扣款;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400kc/kg,则以5500kc/kg为基准,每吨按(合同单价/5500)×3扣款(不分段计算)。
(2)空干基挥发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18%,每低1%扣20元/吨,不足1%部分,依比例计算扣款。
(3)空干基全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1.2%,每高0.1%扣15元/吨。不足0.1%部分,依比例计算扣款。
(4)若收到基全水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10%,扣罚金额=验收数量×(实测水分-10%)×含水单价(含水单价为计算除水分以外的所有质量指标奖惩后的单价),由买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烟煤_陕西_5600(Qnet.ar)
(1)热值(氧弹法,保留至个位数)
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600kc/kg,则以5600kc/kg为基准,每高1kc/kg按(合同单价/5600)加价;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超过5900kc/kg部分不再加价。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600kc/kg,每低1kc/kg,每吨按(合同单价/5600)×2扣款;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kc/kg,则以5600kc/kg为基准,每吨按(合同单价/5600)×3扣款(不分段计算)。
(2)空干基挥发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30%,每低1%扣20元/吨,不足1%部分,依比例计算扣款。
(3)空干基全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0.9%,每高0.1%扣15元/吨。不足0.1%部分,依比例计算扣款。
(4)若收到基全水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14%,扣罚金额=验收数量×(实测水分-14%)×含水单价(含水单价为计算除水分以外的所有质量指标奖惩后的单价),由买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3、质量不合格煤炭的处理:
(1)卖方交付的煤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不合格煤炭。烟煤_山西_5500(Qnet.ar):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kc/kg、空干基挥发分≤15%、空干基全硫>1.4%、收到基全水分>13%,粒径2.5mm及以下比例>20%。烟煤_陕西_5600(Qnet.ar):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400kc/kg、空干基挥发分≤28%、空干基全硫>1.2%、收到基全水分>16%,粒径2.5mm及以下比例>20%。
(2)卖方交付的煤炭如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届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壹周内将次品处理完毕;若逾期,则视为卖方放弃对该等次品的所有权属,买方有权自行处置,卖方不得就买方的处置行为及处置后收益行使任何权利,因拒收或退货给买、卖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同意接收不合格煤炭,则按以下方法结算:
烟煤_山西_5500(Qnet.ar):
(1)该批不合格煤炭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kc/kg,热值以5500kc/kg为基准,每低1kc/kg煤价按(执行单价/5500)×4下浮 ;
(2)若空干基挥发分≤15%,以18%为基准每低1%煤价下浮40元/吨;
(3)若空干基全硫>1.4%,以1.2%为基准每高0.1%煤价下浮20元/吨;
(4)若收到基全水分>13%,扣罚金额=验收数量×(实测水分-10%)×含水单价×1.5;
(5)粒径2.5mm及以下比例>20%,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烟煤_陕西_5600(Qnet.ar):
(1)该批不合格煤炭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400kc/kg,热值以5600kc/kg为基准,每低1kc/kg煤价按(执行单价/5600)×4下浮 ;
(2)若空干基挥发分≤28%,以30%为基准每低1%煤价下浮40元/吨;
(3)若空干基全硫>1.2%,以0.9%为基准每高0.1%煤价下浮20元/吨;
(4)若收到基全水分>16%,扣罚金额=验收数量×(实测水分-14%)×含水单价×1.5;
(5)粒径2.5mm及以下比例>20%,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4、买方或买方关联公司(指买方指定的收货单位,下同)每天对卖方进厂的煤炭每车机械取样,并以天为单位出具检验报告。买方有权随机单车机械取样检验并单独出具报告,单车质量不合格的单独结算,不纳入当天批次加权平均。
(二)运输方式:
1、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汽车标重运输,具体标重运输标准参照交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执行。卖方负责卸货,运输费用及汽车卸车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超重所发生的费用等亦应由 卖方 承担,除上述货款外,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2、煤炭卸载过程中,发现某一煤层质量有异,一律按掺杂使假论处,买方有权拒收,届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概由卖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同时,买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解除本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有确凿证据证明卖方掺杂使假,且货物已归堆,买方亦有权对该批掺杂使假的货物予以没收处理,处理后所得价款归属买方,卖方不得就所得价款主张任何权利。
(三)结算付款
1、月结,一票结算,卖方应按买方或买方关联公司书面确认的数量及最终结算单价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目前现行税率13%执行,如国家调整税率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卖方交货完毕后,次月十日内买方根据有关验收资料向卖方出具结算单,卖方确认结算单后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卖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如因单证不齐全、质量异议等原因不能及时结算开票而买方又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结算前预开部分或全部发票。买方因故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卖方应给予买方三十天的宽限期,且卖方同意放弃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
3、结算方式:买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