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路(省庄路-东方三路)新建工程JNLXJ-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地区 | 江苏常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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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0-12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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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路(省庄路-东方三路)新建工程JNLXJ-SG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路(省庄路-东方三路)新建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常经发审〔2021〕330 号/常经发审〔2023〕285号/常经发审〔2024〕1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常经数建〔2024〕1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北起省庄路,南至规划东方三路,路线长度约1.76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道路工程:新建道路约1.76千米,路基宽度24.5 米(一般路段红线宽为32米),道路横断面形式为3.75米绿化带+0.75米土路肩+3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米中分带+0.5米路缘带+2×3.5米行车道+3 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3.75 米绿化带。路面结构为4 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8 厘米粗粒式沥青混合料(SUP-25)+ 稀浆封层+36厘米抗裂型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10%石灰土。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
(二)管线工程:雨水管长约183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球墨铸铁管,管径为 DN300-d600; 污水管长约2083米,采用球墨铸铁管、PE 管,管径为 DN300-DN800; 给水管长约1718米,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 DN200-DN300;信息管长约500米;电力管长约495米;燃气管长约2109米。
(三)桥涵工程:1.拟建跨三山港(新沟河)桥梁1座,全长401.5米,主桥宽度为29.5米,桥梁主跨72米,桥梁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2.新建涵洞7道。
新沟河大桥起点桩号K1+164.250,终点桩号K1+565.750,桥跨布置为:4×25m PC组合箱梁+3×25m PC 组合箱梁+72m 钢混组合梁+3×25m PC 组合箱梁+3×25m PC 组合箱梁,全长401.5m,共5 联。下部结构主桥采用薄壁实体墩、承台桩基础,引桥采用采用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座板台、桩基础。基础均采用D1.2m、D1.5m 钻孔灌注桩基础。
(四)同步实施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标段号为:JNLXJ-SG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招标范围范围内路基、桥涵、排水、路线交叉、保通道路(包括现有维护及新建)、预埋件(交安、监控、照明)的安装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预估建安费12375万元。
2.3计划工期
18个月(546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
2.4质量目标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创建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市级“示范工地”等市级荣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 ”信息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 1 ”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单位完成过以下项目的施工:
A.对应施工建安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B.单座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280米的桥梁工程。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③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 C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施工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 B 级确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资格。(以投标报表“表 3 ”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 3 ”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4)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项目的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A.对应施工建安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B.单座桥梁多孔跨径总长大于280米的桥梁工程。
注:
①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②AB两者同时具备但可以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满足。
③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 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 可,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审计单位、监理人、试验检测人、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审计单位、监理人、试验检测人、施工单位之间若存在控股、被控股及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图纸平台管理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 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168号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19-85860290
招标代理:常州公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天豪大厦3幢10楼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崔工
联系电话:0519-83870503
E-mail:414668900@qq.com
8.其他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 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向平台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10月12日上午 9:30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 1-1 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
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 ”、“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