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浙江丽水 |
---|---|---|---|
中标单位 |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361.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14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序号:SGCFW2024-015号
招标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冯工0571-89988921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825个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619000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蒋勐 |
00214651 |
2 |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3640590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林国成 |
00399088 |
3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496988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何营栋 |
00187390 |
4 |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3580000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方昉 |
00369491 |
5 |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769319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胡寿林 |
00186688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投标单位 |
企业业绩 |
项目总监业绩 |
1 |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始版桥未来社区SC0402-R21/R22-06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含城市居民)项目监理 业主单位:杭州望海潮建设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241663.62平方米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业绩证明对象:投标人 |
项目名称:东新单元XC0607-R21/B1-03地块拆迁安置房监理项目 业主单位:杭州市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78386.3平方米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总监 |
2 |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浙江嵊州高星级酒店商办综合项目 业主单位:嵊州开元名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 时间:2023年5月1日 业绩证明对象:投标人 |
项目名称:厦门西海湾邮轮城1#、2#、3#、4#地块(监理) 业主单位:厦门西海湾邮轮城投资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305967.98平方米 时间:2020年8月25日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总监 |
3 |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金周农居新社区南地块监理 业主单位: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383127平方米 时间:2022年1月18日 业绩证明对象:投标人 |
项目名称:香樟湾监理工程 业主单位:丽水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285704平方米 时间:2020年5月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总监 |
4 |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牛田单元A33-01地块中学、A35-01地块科研综合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监理 业主单位: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总建筑面积:60005平方米 时间:2022年5月31日 业绩证明对象:投标人 |
项目名称:拱墅区康桥单元FG08-R21-16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业主单位:杭州市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58155.71平方米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总监 |
5 |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施工监理 业主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体育中心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总建筑面积:172000平方米 时间:2022年4月12日 业绩证明对象:投标人 |
项目名称: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九区块六期工程监理 业主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农村多层住宅建设管理中心 总建筑面积:135255平方米 时间:2023年7月27日 业绩证明对象:项目总监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1 |
浙江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符合性审查 |
在【符合性审查】中【不满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审查。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059985。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