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 地区 | 河北邢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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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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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4]48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字【2024】7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内丘县柳林镇、南赛乡。 2.1.2建设规模:酸枣仁厂至张公塔村:本项目起点位于杜家台村南酸枣仁厂北侧,沿现有旧路在杜家台村南折向西北,终于张公塔村村南蔡庄桥。全长4.6km。一般路段按双向两车道标准建设,路基标准横断面宽7.5m,路面宽6.5m,两侧各设0.5m土路肩;局部路面宽度3m,路基宽4m。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红色彩色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绿化。七里河至天台村:本项目起点与乡道红太线平面交叉,向西利用现状桥梁后沿后河庄村南侧河道至于天台村,接入天台村现状水泥路。全长2.438km。按照双向两车道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一般路段路面宽6.5m,路基7.5m。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红色彩色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安全设施。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注:2024年01月0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08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09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09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备公路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项目总工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有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8 00:00 至 2024-09-24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或“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3”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内丘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11-80761908、0319-686222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6867181
电子邮箱:nqxfg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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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农村道路张夺村至神头村建设项目(一期) | 中标人 | 10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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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内丘县康庄东路6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铁大厦A座26楼26B2 |
邮编: | 054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董志强 | 联系人: | 胡双霞 |
电话: | 0319-6862227 | 电话: | 0311-80761908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076190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shuangda@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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