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张北县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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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0 | 开标时间 | 2024-10-1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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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北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已由张北县行政审批局以张北行审项【2023】33号批复,招标方案以张北行审招标核字【2024】0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张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郝家营乡、大囫囵镇、油篓沟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2.1.2建设地点:郝家营乡、大囫囵镇、油篓沟镇
2.1.3项目名称:张北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2.1.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单位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9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8日17:00至2024年0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本工程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3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张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位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对于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投标人请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7.3根据“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张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益忠 0313-5229939
地址: 兴和东路平安小区京都南大街南侧约110米
招标代理公司:张家口恒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东 18131395361;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249号凯地广场3幢5层02号
9.本招标项目投诉受理及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及监督部门名称:张北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3-5229939
邮箱地址:zbxxnc@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北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和东路平安小区京都南大街南侧约110米
联系人:张益忠
电 话:0313-5229939
招标代理:张家口恒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249号凯地广场3幢5层02号
联 系 人:马晓东
电 话:1813139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