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双定镇武陵蔬菜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广西南宁 |
---|---|---|---|
中标单位 | 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3361001 |
中标金额 | 493.941818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9-19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西乡塘区双定镇武陵蔬菜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3361001 |
||||
招标人 |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规模 |
平整场地,新建大棚10座共47104平方米,大棚供水管道、供电线路安装等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5开标室(工程类)(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24日 |
||||
预中标人 |
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捷佳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叁万玖仟肆佰壹拾捌元壹角捌分(?4939418.18) |
||||||
工期 |
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艳艳(注册编号:桂245141437996;身份证号:45222619******0648)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莫璐瑕(身份证号:45270119******19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河池市金城江区红色凤飞田园综合体项目-红心生态园13栋大棚(EPC)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柒万叁仟柒佰贰拾伍元叁角贰分(?4973725.32) |
||||||
工期 |
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秀学(注册编号:桂245131331978;身份证:45222919******4294)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孙强(身份证号:23900519******1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广西新玛氏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厂房项目(1#、2#厂房)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玖拾柒万叁仟零伍拾柒元陆角陆分(?4973057.66) |
||||||
工期 |
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韩华(注册编号:桂245141656361;身份证:45051219******0514)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李美艳(身份证号:43293019******808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来宾润合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无机人造石材生产项目综合办公区工程 2、仙草堂青蒿素全产业链规模化深加工基地提取车间以及锅炉间/活化炉间/燃料及药渣间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3924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