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皋长江大桥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招标单位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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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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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靖皋长江大桥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ZJG-ZAZX-NT1、ZJG-ZAZX-SZ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靖皋长江大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698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张靖皋长江大桥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ZJG-ZAZX-NT1、ZJG-ZAZX-SZ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总体概况
张靖皋长江大桥工程位于澄通河段如皋沙群段,江阴长江大桥与沪苏通长江大桥之间,路线起自如皋石庄镇西侧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处,向南经石庄工业园、如皋港区后,于如皋华泰重工厂区处进入长江,设置主跨 1208 米的北航道桥跨越长江如皋中汊,经靖江民主沙岛后,设置主跨 2300 米的南航道桥跨越长江主江航道,于张皋汽渡西侧登陆,向南沿现状及规划 259 省道布线,先后跨越南沿江公路、港丰公路、规划金港专用铁路,止于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晨阳互通处,路线全长 29.849km。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跨江段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南、北接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
(2)本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张靖皋长江大桥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共2个标段,即ZJG-ZAZX-NT1、ZJG-ZAZX-SZ1标段。
①ZJG-ZAZX-NT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0+064.159~K13+227。
②ZJG-ZAZX-SZ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21+086~K29+913.101。
2.2 招标范围和计划服务期
(1)招标范围
完成建设单位负责的工程质量抽检、工程测量管理、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路基沉降及位移观测、钢结构检测等工作,协助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其他相关工作。
(2)计划服务期
2024年11月~2028年9月(其中2024年11月~2024年12月为开工准备阶段),共47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委托人现场管理机构发出开始质量安全服务书面通知之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
A.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B.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建设期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或中心试验室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安全生产要求
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2)业绩要求
担任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建设期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或中心试验室项目的一任项目负责人或两任技术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质量安全中心标段进行投标。
(3)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中心试验室主任(质量安全中心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任伟佳、朱鹏
工作 QQ:218940261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在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HWK-SYS-SZ3、HWK-SYS-SZ4、HWK-SYS-CZ1标段、G2京沪高速广陵枢纽至靖江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GJK-ZAZX-1标段和张靖皋长江大桥南北接线质量安全中心项目ZJG-ZAZX-NT1、ZJG-ZAZX-SZ1标段共计6个标段的招标中,1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上述6个标段的招标项目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HWK-SYS-SZ3、HWK-SYS-SZ4、HWK-SYS-CZ1、GJK-ZAZX-1标段先进行评标。已在HWK-SYS-SZ3、HWK-SYS-SZ4、HWK-SYS-CZ1、GJK-ZAZX-1标段达到上述中标限制的单位,在ZJG-ZAZX-NT1、ZJG-ZAZX-SZ1标段中不再具备中标资格。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