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江西上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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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1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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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信发改字【2024】110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州区朝阳镇中潭村、盘石村;
2.2规 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8947694.93元;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02月0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纳入诚信黑名单。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以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贰家。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路广信大厦东楼(A)3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5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9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0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信州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信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z.gov.cn/jxxz/index.shtml)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0793-8096269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煜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18170303838
监督机构:上饶市信州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 办 人:刘先生
电 话 :13870302324
《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 |
信州区朝阳镇中潭村、盘石村; |
28947694.93元;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江支行
2、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三清支行
3、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营业部
4、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5、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大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