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医疗专项与智慧医院施工
招标单位 | 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哈尔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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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0 | 项目编号 | FJ0101G240710002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1 | 开标时间 | 2024-10-11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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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医疗专项与智慧医院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1G240710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己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 (初设)[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疗专项与智慧医院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医疗专项与智慧医院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F-01-02-01-b地块内,学海路以东,F01-02-01-a地块以北。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406.72平方米。为多层公共建筑,建设规模为医疗专项设备及智慧医院施工,包含(特殊科室部分、医用气体部分、污水处理部分、安全预警系统、护理系统、智慧医院等)。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4月18日,共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3965861.4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
3.1.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网址、账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的相关内容),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11 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11 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4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凡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4﹞289号《关于对香坊区“8?28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投标资格实施限制的通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8139107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 话:0451-8421581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451-58799236
日 期:2024年 9月 20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