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质量检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地区 | 江苏扬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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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民航/水运,市政 |
相关产品 | 对廖家沟右堤(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实施堤防加固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9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对廖家沟右堤(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实施堤防加固、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消除堤防安全隐患,提升流域防御洪潮能力。
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廖家沟右堤按淮河入江水道分洪12000立方米/秒加固,总长9.33千米,含堤防加固、隐患处理、堤坡护砌、堤顶防汛道路建设。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和建筑物工程。具体为:(1)堤防工程:廖家沟右堤按淮河入江水道分洪12000立方米/秒加固,总长9.33千米,含堤防加固、隐患处理、堤坡护砌、堤顶防汛道路建设。(2)建筑物工程: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9座。其中:拆建十里涵、陈桥闸,设计自排流量分别为2.0立方米/秒、2.5立方米/秒;沙河闸拆建为闸站,设计自排流量30.4立方米/秒、抽排流量6.0立方米/秒;拆建反坎河排涝站、新桥港排涝站,设计抽排流量分别为7.0立方米/秒、8.0立方米/秒;高家河闸站出口段河坡、高罗河闸站出水口修复;解塘涵、前曹涵拆除复堤。
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等别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869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淮河入江水道右堤廖家沟(文昌大桥至羊尾巴段)应急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相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67.6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间服务期14个月(426天),缺陷责任期另计。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计划于2024年10月20日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乙级资质;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20日至 2024 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本合同最高投标限价为67.62万元(含桩基检测),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随机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检测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4 |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检测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 2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①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10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②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1分,最高得5分。 | 15 | ||
仪器设备 | ①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8分。 | 8 | |||
2.2.4 (2) | 服务实施方案标准 | 检测计划及大纲 | ①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 ②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6分; ②检测参数齐全,有完善检测手段的得5分; ④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5分; ⑤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5分。 | 26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45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个百分点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45 | ||
合计 | 100 |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96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14-828023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4753160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