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滨河东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一
招标单位 |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青海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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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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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滨河东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滨河东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共发改投资〔2024〕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
(2)规模:新建住宅楼6栋及服务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为33062.4平方米;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438001001
标段名称:共和县滨河东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5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500.0天
招标范围:新建住宅楼6栋及服务配套用房, 总建筑面积为33062.4平方米;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工程。 1、总用地面积约为23662.64平方米,包含302户相应保障性住房建设(4栋住宅、2栋商住一体)及配套商业、物业用房、配电房、专配、主出入口及门卫等(合计建筑面积约为 33062.40平方米,毛坯房不带装修)、相应设备购置;室外配套为总用地面积约为23662.64平方米:①室外总图运输工程、②边坡支护、③围墙、挡土墙、主次出入口(含车辆识别系统、门禁系统等)、各类铺装(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消防车道等)、④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热力管网、⑤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含景观小品建设、环卫工程等)、⑥燃气工程、⑦电气(强弱电、安防、路灯等)工程等、⑧室外设备购置等,完成以上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设计、施工、采购,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钥匙”工程。【所有设计均包含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雨污水、燃气、电气(强弱电、安防等)】; 2、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防雷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消防验收前检测等全部手续办理,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完成消防及各类专项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 3、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档次需得到招标人同意后进行采购; 4、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中标价款不变;5、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图纸要求,质量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因中标人设计致使项目功能不全或达不到相关标准及要求,中标人按招标人安排和要求进行补充设计并完善施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项目需考虑设计电梯及特种设备专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9、本次招标范围含“三通一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3438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22日0:00 时至2024年09月26日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室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室(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申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851527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曲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62室 |
联系人:申老师 |
联系人:张工 |
电 话:0974-8515275 |
电 话:0971-6331959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