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 | 寻乌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江西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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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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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寻乌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寻乌县文峰乡石排村;
2.2招标范围:
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技术服务】、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寻乌县文峰乡七塅石片区生态湿地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 2250.3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本项目工程费和设计费最终以县财政审核为准。
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建设生态湿地(含沉水、浮水、挺水植物)约43000㎡,内源清理6050m3,草皮护坡30000㎡,各类乔灌木及道路工程等;
2.4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3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
3.2.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劳动聘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3.3.2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或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附劳动聘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建筑施工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无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问题。
3.6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注:(1)联合体中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中指出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并提供一份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9.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3在赣州市列入“黑名单”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 )公布的在限制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单位(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的单位( 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jiangxi.gov.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上发布。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9.其他事项
9.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在线签到。其中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系统提供的:“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手册。
9.3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网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寻乌县长安大道72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777010087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二楼
联系人 : 陈工
联系方式:0797-2806599
招标监督单位: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2830162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4、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寻乌支行
5、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6、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7、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