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凌路泵站等16 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 地区 |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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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9-23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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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凌路泵站等16 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昌凌路泵站等16 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昌凌路泵站等16个雨水系统雨水管道能力完善项目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8.6%
(3)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4)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1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刘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编号:1200246-CS02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8.96%
(3)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4)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1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叶雅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编号:1200010-CS03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7.9%
(3)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4)勘察设计周期: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1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武文龙,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编号: 1200212-CS01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徐笑宇,王春林
联系电话:022-23930288,022-28232519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20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