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沪路(团结路-凤威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地区 | 江苏无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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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30 | 开标时间 | 2024-10-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市政 |
相关产品 | 道路、桥梁、管线、交通、照明、绿化及、智能网联设施工程 |
锡沪路(团结路-凤威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沪路(团结路-凤威路)提升工程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锡山行审投[2024]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起于团结路,止于凤威路,路线全长约1.4千米,道路宽度35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交通、照明、绿化及智能网联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2681.51万元。其中建安费1160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测量、物探与勘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环境影响咨询、稳定风险评估咨询、节能评审、洪水影响评价、征地稳评、水土保持评价、航评等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专项方案及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电子版)。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2.3 设计周期
周期60天(不包括送审及批复时间);工期违约: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总价的0.2%来计算,误期违约金不设上限;
(1)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当天起计算,15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方案设计(估算),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估算);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估算)完成并经审批后,15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及设计概算,提供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4)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设计概算;
(5)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完成并经审批后,2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一致;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可以与具备此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 5”的交/ 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人员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网上报表”表 3”的技术职称、”表 4”的竣工时间等信息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 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 号
邮 编:214000
电 话:0510-88206151
联系人:史菁菁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三期北门382号
电 话:0510-88210200
联系人:魏海亮、周丹凤
E-mail:547660732@qq.com
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17:00。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本项目无需到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一楼102(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迎宾南路2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5)特别提醒:
①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及《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