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FFJSZ2024090002002广陵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扬州鼎昌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扬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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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公路,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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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陵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广行审备[2024]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鼎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南至董庄路、北至元辰路、东至英瑞汽车材料有限公司、西至龙泉路
2.2建设规模:新建工业污水厂一座,设计规模3000 m3/d,规划总用地面积17413. 81平方米,主要包括含氟废水预处理单元、综合废水预处理单元、水解酸化与臭氧接触池、BAF池、深度处理单元、储泥池、除臭装置、臭氧发生器间、鼓风机房、加药间、回用水制备间及变配电间、脱水机房、综合楼、在线监测室、桩基工程、室外绿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厂外进出水管网、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广陵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25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核定等事项须征得委托人书面签证批准);(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安全控制;(5)信息管理;(6)合同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4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投标人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 2024年9月29日。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15 日 9 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备注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3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鼎昌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2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杨小新 | ||||||
电话:/ | 电话:18652798268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96759638@qq.com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90分) | 投标报价: 45分 监理大纲: 25分 总监答辩: 8 分 总监素质: 4 分 总监类似工程业绩:2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6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100%(每1%一档)。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公布的扬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5 | ||||
技术标 | |||||||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监理大纲进行评审。 2、在监理评标中,监理大纲实得分必须达到满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监理大纲视为不可行。 3、监理大纲总页数不得超过 80 页 | ||||||
监理大纲 | 监理大纲基本要求 | 监理大纲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分 |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符合本工程要求 | 1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符合本工程要求 | 1分 | |||||
质量控制的措施 | 质量控制的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3分 | |||||
进度控制的措施 | 进度控制的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3分 | |||||
投资控制的措施 | 投资控制的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3分 | |||||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包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包含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分 | |||||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1分 | |||||
合同管理措施 | 合同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1分 | |||||
信息管理措施 | 信息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1分 |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6分 | |||||
总监 答辩 | 总监答辩 | 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总监亲自闭卷答题,总监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经书面请示招标人批准,可由总监代表代替。 | 8分 | ||||
总监 素质 | 监理执业资格 |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得1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得1分,满分2分。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 | 4分 | ||||
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 总监类似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总监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有1个得1分,满分得2分,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为: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为准。 上述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合同为准);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2分 |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人员结构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除外)人数占现场监理人员(总监除外)总数的40%及以上得2分,占30%-40%之间的得1分,低于30%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总监除外)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高2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1分,2分封顶。 | 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