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区2024-2025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
招标单位 | 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绥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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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4 | 项目编号 | SZ1200G240919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4 | 开标时间 | 2024-10-2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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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城区2024-2025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200G240919001
1、招标条件
绥化市城区2024-2025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2024]33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区2024-2025年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3建设规模:改造供热一级网长4950米(管沟长度),管径DN200-DN700;改造供热二级网长27112(管沟长度),管径DN50-DN250。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系统内可填365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设计、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具体服务:
(1)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投资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审核)、工程保险、工作咨询、临时设施、其他管理等;
(2)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设计概算调整、配合竣工决算审核。
(4)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
(5)勘察:市政道路老旧管网测量1:500带状地形图管线测量 (管径大小、材质、埋设深度、走向、井口定位、高程)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305,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1.3造价咨询服务: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具有相应能力。。
3.1.4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5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2.2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四家(含四家)单位,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至少一项咨询任务。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5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6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08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8其他具体人数要求: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配备的人员(包括兼职等)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中对监理人员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2人(监理员应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合计6人,并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注: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10.2项目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 3 年(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4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455-8317044
招 标 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志鹏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建设大厦
电 话:0455-2760928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
联 系 人:徐杨
电 话:0451-86626306-823
电子邮件: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