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青林温泉小院二期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地区 | 湖北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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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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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青林温泉小院二期装饰装修工程,已在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8-420581-04-01-116426,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内容:19套温泉小院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包含室内软装、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工程。室内装修总面积2960平方米,景观绿化总面积3230平方米。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地点:宜都市高坝洲镇青林寺村。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图纸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招标人确认。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承担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数量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 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 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提供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1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 9 月26 日至 2024年 10 月 9 日 23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2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遇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9 月 26 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九、联系方式
9.1 异议联系人:万祥云
异议联系电话:15171584729
9.2 招标人:宜都市国通高新示范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C区4楼
联系人:杨诚
联系电话:15337464346
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灼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 系 人:万祥云
联系电话:15171584729
9.4 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9.5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4822340
9.6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