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开发区西南易涝片区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
招标单位 | 芜湖市湾?b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区 | 安徽芜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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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宏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开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100SZ24JL3038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9-27 |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b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开发区西南易涝片区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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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00SZ24JL3038(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404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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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b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开发区西南易涝片区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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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00SZ24JL3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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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b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行政四号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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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金工0553-8828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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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立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新芜经济开发区佳海产业新城A66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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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靓13655636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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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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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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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宏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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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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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陶根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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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41014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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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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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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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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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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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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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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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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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管远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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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0523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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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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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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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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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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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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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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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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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张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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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4017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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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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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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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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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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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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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建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费率报价,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2、安徽启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费率报价,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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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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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一。 ②样本值单位:安徽开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③基准价:0.2%; ④其他:安徽宏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相同,经随机抽取系统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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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