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者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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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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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8 | 项目编号 | 76e19bcd-0337-4e21-a436-77edae0c36bc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09 | 开标时间 | 2024-10-2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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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者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者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是采用先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对城市固体废物进行处理的市政环保工程,处理生活垃圾规模确定为400t/d,配置1×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9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协同处置餐厨垃圾规模为50t/d、污泥(含水率80%)25t/d,年运行365天,主设备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h。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28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0878-6222655)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贵家平 |
办公电话: | 0878-62221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曹健芬 |
办公电话: | 13629665036 | 移动电话: | 1362966503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431001001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者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5 09:00 |
开标地点: | 大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8022.2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实施机构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包括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发电上网等)、维护、移交本项目的独占性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予的特许期限内,对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投资、设计、融资、采购、建设、测试、运营和维护,并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四县运送至本项目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污泥提供处理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本项目按国办函〔2023〕115号文,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参与),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民营企业持股需大于50%,达到(控股或独资)的要求。(需提供股权比例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投融资能力要求 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80%(22417.26万元)的投融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存款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函)或授信额度等,累计额度应满足要求,投标人不同开户行的银行余额可以累加,投标人银行存款、授信额度、贷款意向书(函)的额度可累加。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必须合并的以审计后合并财务报表为准(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0-25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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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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