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技师学院凤泉湖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 地区 | 广东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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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2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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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州技师学院凤泉湖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技师学院凤泉湖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4]18号)、《关于同意<关于修改潮州技师学院凤泉湖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的请示>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4]24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445100-04-01-931228。资金来源为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向上级申报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和地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第二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中山大道前段南侧潮州技师学院凤泉湖校区(一期)用地西侧。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79147.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1129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建筑面积21944 平方米,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28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655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800平方米;考虑一二期交通衔接,设置人行天桥面积约500平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30286.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193.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土壤氡检测,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的技术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检测标准;提供满足办理规划报批手续相关资料、配合相关报建;提供项目坐标控制点;配合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解决设计技术问题,办理设计变更、参加工程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
本项目执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费用在25193.77万元以内。如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超出限额价,中标人应无条件优化设计。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34.38万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161.24万元,设计费(含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控制价573.14万元】。
2.5勘察设计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30个日历天,设计90个日历天。
2.6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提供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一个月)社保证明。
3.3 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有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派出),提供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一个月)社保证明。
3.4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9 本次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以负责建筑工程专业的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9时 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1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393020)。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9时 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1版)》”,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5楼
电话:0768-239331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或或授权委托人签名:联 系 人:李工电 话:0768-2393053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 159 号十一层1108 房法定代表人或或授权委托人签名:联 系 人:佃工电 话:18933087715 |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