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 地区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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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关产品 | 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三、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 |
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4】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建设1F鸡舍6栋、晾粪场1个、黑膜池1座、三级沉 淀池1座、消毒池1个。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围墙和其它给排水、供热、供电、安全等设施;地块二建设1F鸡舍16栋、晾粪场1个、黑膜池1座、三级沉淀池1座、消毒池1个。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围墙和其它给排水、供热、供电、安全等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第三标段: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第四标段: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2.4工期要求:12个月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建设地点:涞水县永阳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三、四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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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0:00至2024-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2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评审,即“盲抽、盲评”方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暗标评审。2、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数政(2024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0311-89631533。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左争 联系电话:0312-452236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4660926
电子邮箱:shjs0312@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2024年养鸡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水县冲之大街40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与新石北路交叉口旺角国际2113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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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左争 |
联系人: | 王宁 |
电话: |
0312-4522361 |
电话: | 0311-8963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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