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地区 | 宁夏银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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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9-3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民航/水运 |
相关产品 | 清淤疏浚工程、垃圾清理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红旗沟治理工程 |
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4)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937万元,剩余部分由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贺兰县第四、第五排水沟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第四排水沟治理工程 1.生态护岸工程。沟道单侧砌护长20.93公里,护坡采用格宾坡式、锁扣砖砌护两种结构型式,其中格宾坡式砌护长 20.13公里,内边坡比1:2.0,坡面厚0.3米,基础深1.0米,宽1.0米;锁扣砖砌护长 0.8公里,内边坡比1:2.0,基础深1.0米,宽1.0米;岸坡生态修复31.04公里,采用水土保持型植生毯植草护坡,配套临时灌溉措施。2.清淤疏浚工程。沟道清淤疏浚长15.52公里,采用梯形断面,边坡比为1:1.5~1:2.0。3. 垃圾清理工程。沟道垃圾清理段长8.12 公里。(二)第五排水沟治理工程 1. 生态护岸工程。沟道单侧砌护长10.45 公里,护坡采用锁扣砖坡式结构,内边坡比1:1.5~1:1.75,基础深1.0米,宽 1.0米;岸坡生态修复11.86公里,采用水土保持型植生毯植草护坡,配套临时灌溉措施。2. 清淤疏浚工程。沟道清淤疏浚长7.18公里,采用梯形断面,边坡比为1:1.5~1:2.0。3. 垃圾清理工程。沟道垃圾清理段长5.72公里。4. 生态沟渠工程。布设大阳能表面曝气机8台。(三)四一分沟治理工程 1.生态护岸工程。沟道单侧砌护长5.45公里,护坡采用锁扣砖砌护结构型式,内边坡比1:1.5,基础深1.0米,宽1.0米;岸坡生态修复9.8公里,采用种植混合草籽和水土保持型植生毯植草护坡,配套临时灌溉措施。2. 清淤疏浚工程。沟道清淤疏浚长4.9公里,采用梯形断面,边坡比为 1:1.5~1:2.0。3. 垃圾清理工程。沟道垃圾清理段长1.84公里。(四)红旗沟治理工程 1. 垃圾清理工程。沟道垃圾清理段长3.36公里。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六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为一标段二次招标。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35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施工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施工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18 时00分至2024 年10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注:本标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在有效期内的CA锁证书替换工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已发放的证书(投标人)蓝色CA锁的初始口令为1234567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或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21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注:本标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联 系 人:周雪梅
电话:0951-806386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321室
联系人:胡凯钟
电话:15709608776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