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水库、水闸标准化维修项目一标段(二次)、二标段(二次)、三标段(二次)、(监理)(二次)
招标单位 | 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 地区 | 新疆 |
---|---|---|---|
发布时间 | 2024-10-0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相关产品 |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水库、水闸标准化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二次)
1. 招标条件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水库、水闸标准化维修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齐古水库管理站维修闸室(4座)、青年渠首管理站维修内库闸室2座、外库闸室1座;
(2)青年渠首管理站维修站房、办公室、化粪池等,芨芨坝管理站维修站房1座、闸室1座、化粪池等;
(3)大海子水库管理站维修办公室、餐厅、宿舍、化粪池等。
2.2 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齐古水库管理站维修闸室(4座)、青年渠首管理站维修内库闸室2座、外库闸室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施工二标段:青年渠首管理站维修站房、办公室、化粪池等,芨芨坝管理站维修站房1座、闸室1座、化粪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施工三标段:大海子水库管理站维修办公室、餐厅、宿舍、化粪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1)齐古水库管理站维修闸室(4座)、青年渠首管理站维修内库闸室2座、外库闸室1座;
(2)青年渠首管理站维修站房、办公室、化粪池等,芨芨坝管理站维修站房1座、闸室1座、化粪池等;
(3)大海子水库管理站维修办公室、餐厅、宿舍、化粪池等;
以上工程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工作。
3.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3.1 评标办法:
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监理标段:综合评估法。
3.2 开评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施工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完工(竣工)证明)。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完工(竣工)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无论人员、业绩、信用等级,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为便于评标时专家在网上快捷查询,投标文件中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投入人员资格、业绩、信用等级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截图。
(10)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 “资格后审”。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监理标段: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水利技术职称;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以及完工(竣工)证明))。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以及完工(竣工)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总监;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无论人员、业绩、信用等级,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为便于评标时专家在网上快捷查询,投标文件中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投入人员资格、业绩、信用等级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新)截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01日10时30分-2024年10月2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0994-45025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芳菲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09908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