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津潍项目河砂、碎石、级配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 地区 | 河北沧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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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8 | 项目编号 | CR15G-2024-WZJC-100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5 | 开标时间 | 2024-10-1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砂石骨料 |
相关产品 | 碎石 |
中铁十五局集团津潍项目河砂、碎石、级配碎石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2024-WZJC-1005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所需河砂、碎石、级配碎石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WZQ-4标段
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
工程概况:本标段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 JWZQ-4标段,起讫里程DK118+126~DK145+349,全长 27.224km。线路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境内,主要工程数量为:桥梁 25.871km/3 座,路基 1.353 km。
本标段共设4座混凝土拌和站,一分部设置1#拌和站、二分部设置2#拌和站、三分部设置黄骅制梁场拌和站和海兴制梁场拌合站,负责对整个标段的混凝土供应及运输。
1#拌和站位于海兴县高庄村,标段线路DK120+800左侧150m处。
2#拌和站位于海兴县海崔线与黄大铁路交叉处东南角,距离主线DK135+100约1.6km。
黄骅制梁场拌和站位于黄骅市旧城镇白庄工业园,线路里程DK112+200右侧200米处。
海兴制梁场拌和站位于海兴县尤庄子村宣慧河北侧,线路里程DK136+196右侧1.1km处。
海兴西站位于海兴县献庄村南2km处,线路里程DK130+194.93~DK131+547.54。
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物资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HS-1 | 5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35000 | 1#拌和站 | |
2 | HS-2 | 5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45000 | 黄骅制梁场拌和站 | |
3 | HS-3 | 500 | 河砂 | 中粗 | 吨 | 40000 | 海兴制梁场拌和站 | |
4 | SS-1 | 500 | 碎石 | 5-10mm | 吨 | 13000 | 1#拌和站 | |
10-20mm | 吨 | 37000 | ||||||
5 | SS-2 | 500 | 碎石 | 5-10mm | 吨 | 18000 | 黄骅制梁场拌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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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mm | 吨 | 40000 | ||||||
6 | SS-3 | 500 | 碎石 | 5-10mm | 吨 | 16000 | 海兴制梁场拌和站 | |
10-20mm | 吨 | 36000 | ||||||
7 | JPSS | 500 | 级配碎石 | 0-50mm | 吨 | 40000 | 海兴西站工地 | |
备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河砂(HS-1、HS-2、HS-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砂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河砂生产线,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2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一个投标人中标河砂(HS-1)、(HS-2)、(HS-3)包件不超过1个。
碎石(SS-1、SS-2、SS-3)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矿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碎石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碎石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2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一个投标人中标碎石(SS-1)、(SS-2)、(SS-3)包件不超过1个。
级配碎石(JPSS)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矿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碎石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碎石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1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2个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接受联合体投标(1个一般纳税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或多个小规模纳税人),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行贿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名册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
2.5 2023年及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www.crccep.cn)发布。
3.2本次谈判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11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投标者对意向项目及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点击查看)和网上购买、下载标书,不接受线下打款支付标书费(购买流程:点击查看)。标书售出恕不退还。领取发票的方式:请认真阅读附件1发票开具说明。
4.2标书费支付成功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线下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 2024年10月14日下午16时(必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本次河砂(HS-1)、河砂(HS-2)、河砂(HS-3)、碎石(SS-1)、碎石(SS-2)、碎石(SS-3)、级配碎石(JPSS)包件投标保证金均为3万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4.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需办理电子CA锁。
5、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6、谈判文件份数及命名:PDF盖章版一份,谈判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全称+包件号
6、谈判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谈判文件上传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在谈判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谈判文件的上传。谈判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谈判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8、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由集采中心组织,此次开标会议为远程视频谈判,参与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PC客户端。
安装后请注册腾讯会议账号,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请提前10分钟加入会议,将账号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一台设备进入会议室,投标人参会人员须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10、采购人、谈判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朱立博 电话:18737862590
本次谈判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组织机构办理。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采购人办理。
投标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李会计 电话:13700791836、0379-6089278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业务联系人:赵工 电话:15837999550
2024年10月08日
附件1:
发票开具说明
尊敬的各位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在本次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开票信息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可编辑Word版)”一并发送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QQ邮箱:2673461139@qq.com 联系人:李会计,联系电话:0379-60892782 、13700791836
(一)发票开具要求:
1、开票信息严格按以下格式提供,严禁空格、增行等!!!
2、开票信息申请必须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确保扫描件和电子版开票信息保持一致,以“**单位发票开具资料”命名主题发送2673461139@qq.com 邮箱;此表将作为投标人发票开具依据。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发票开具资料的,我方视同自愿放弃取得发票,将不再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非因工作人员输入失误,一律不退不换。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均为全电发票)请在邮箱中查询,不再邮寄。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信息:
汇款金额: 标书费:
采购编号: 投标包件: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选!!!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勿盖章遮挡)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交付说明:凡第一次参与中铁十五局投标的供应商在交付投标保证金同时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需注明开户行联行号)扫描件以“**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命名主题发送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QQ邮箱:2673461139@qq.com,否则无法对供应商进行维护,以免影响各单位正常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