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单位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苏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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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8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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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创新区静海大道东侧、老营横河南侧、三八河西侧、兴业路北侧。
2、工程规模:新建16轨48班高中校区,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设计周期:
(1)设计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
(2)设计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纸;
(3)施工图图纸完成后5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审查意见修改完成施工图报审版图纸,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甲方进行报规工作;
(4)施工图报审后20日内取得审图合格证;
(5)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4、质量要求: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最终获得甲方确认;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深度要求,并最终获得甲方确认。
5、合同估算价:约210万元。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江苏省南通中学紫琅校区(建设名)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拟建建筑(包含南北地块间的连接通道(连接通道的形式以设计最终方案为准))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暖通、消防(含火灾报警)、给排水、电气(强弱电)、人防、基坑支护(配合轨交安全评价通过)、装配式(含PC深化)、幕墙及外立面、综合管网、钢结构、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无障碍等,含精装修设计完成后的本次招标范围内上述所有专业的二次设计(含水、暖、电、消防因精装修调整的二次设计)及景观绿化方案确认后总平调整),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承担各阶段评审费用以及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等。
2、技术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概算、配合完成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日照分析、规划变更(调整说明、变更文件等)、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把控、设计修改、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确认、配合精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图报审进行专项认可书确认、参与样品现场选样、危大工程清单和论证、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等。
3、智能化(含通信)、景观、精装修、泛光照明、标识标牌、BIM、剧场声学及灯光、舞台设计、燃气、供电、自来水等专项设计及绿色建筑标识取得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中标单位需协调配合相关设计及评审。
4、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6、项目负责人业绩:自 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四楼 |
联系人 | 刘颖倩 | 联系人 | 陈芳敏 |
电话 | 0513-51005280 | 电话 | 13814618609 |
附件:评标细则
1、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后续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 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
4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自 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6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7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备注:1、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含诚信档案库获取的材料)须上传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2、技术标评审(暗标,满分70分)
技术分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标 (暗标、70 分) | 方案设计解读 | 对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任务书等技术资料进行解读。能深刻理解设计意图,完整叙述深化意向和重点内容,提交方案设计解读,评分要点包括: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1)优:10-15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10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 15 |
建筑设计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总平面图,提交建筑设计说明及建筑平、立、剖图纸,评分要点包括: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建筑平、立、剖图纸(包含地库(含人防)、体育馆、北食堂、艺术中心)。 5、对总平面图布置提出优化建议。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1)优:10-15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10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 15 | |
结构设计 | 提交结构设计说明、结构布置方案,评分要点包括: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提交地库(含人防)、北食堂、体育馆及艺术中心结构布置方案(含构件布置图(包括竖向结构、梁、板)。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 10 | |
设计方案经济分析 | 本项目新建建筑总面积共约60000平方米,建安费约34000 万元。根据以上建安费估算额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投资总额和各单位工程均不超估算且符合当地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针对以上要求从建筑做法、结构设计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造价控制及保证措施。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 10 | |
设计管理措施,以及后期服务及服务承诺 | 1、服务方案: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2、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现场服务驻场人员配备等,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标专家根据上述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 10 | |
设计进度措施及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1、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措施完整明确性、执行性、是否详细具体,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周期 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明确性、执行性、是否详细具体。 1)优:8-10 分;(得分含高不含低,下同) 2)良:5-8 分; 3)一般或差:0-5 分; 4)无不得分。 | 10 | |
注: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标。各投标人的技术标统一采用A3横向幅面,且技术标中不能出现任何可能透露投标单位的信息(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目录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标题采用宋体二号、 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图片、图表等除外),技术标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150页,各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进行技术标的编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技术标文件上传于“勘察设计方案”模块。 |
3、综合标评审(满分2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5分 | 自 2019 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学校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设计范围的,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中类似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2 | 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 | 5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不含住宅楼、公寓、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获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每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5 分。 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 |
3 | 拟派项目组人员配置 | 10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③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 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④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 分;本项最多得2分; ⑤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 ⑥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 ⑦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 分; 本大项最多得10分。 须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企业与上述项目组成员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4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拟派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不同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相互兼任。一旦中标,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派驻项目组成员,且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各投标人应在“拟派人员一览表”中注明拟派各专业人员的具体职务,同一专业只能派遣一名本专业负责人,否则该专业均不予计分。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否则不予认可。 |
4、投标报价(满分10分)
①确定有效报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②确定评标基准价:本项目以各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作为投标报价计算依据,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无效报价、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经评标委员会修正且经投标人确认的,其投标报价为修正后的评标价。
③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1分,每上浮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