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 地区 | 黑龙江鸡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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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8 | 项目编号 | QT0600G241008001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9 | 开标时间 | 2024-10-29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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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QT0600G241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鸡西市鸡冠区水务局以《关于鸡冠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鸡冠水发〔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鸡冠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冠区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红星村、西太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西太村加压泵站一座,新建西太村配水管网14317.56m;新建红星村配水管网6671.17m。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的工作。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总工期53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9,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缴纳的至少近3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须要时进行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投标人无需到场)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鸡西市鸡冠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467-2658377。
9.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西市鸡冠区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鸡西市鸡冠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发展路9号
联 系 人:顾启航
电 话:0467-2651876
招标机构:黑龙江和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3346号
联 系 人:王朝辉
电 话:18246101048
电子邮箱:hwxmglgs@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