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夏青圩排涝站工程澄清(答疑)公告2
招标单位 | 来安县水利局 | 地区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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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09 | 项目编号 | czlagc202409-019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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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夏青圩排涝站工程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czlagc202409-019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来安县夏青圩排涝站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提问回复及内容修改澄清如下:
问题:来安县夏青圩排涝站工程存在以下异议,为响应国家统一大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表中第46页: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2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设置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根据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说明:岗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由招标人约定)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说明:岗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由招标人约定)业绩得1分,否则不得分。应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调整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 2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回复: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表中第46页: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修改为: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多得 2分。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修改为:具有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水利局
地 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方式:0550-23500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朱玉红
联系方式:18019855623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