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20局南方公司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鸡村第一村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地区 | 广西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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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编号 | 4501022024082901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0-30 | 开标时间 | 2023-10-30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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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NF-NNJC-ZB2024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 ,已批准建设(4501022024082901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鸡村第一村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自购物资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南梧大道北侧、建兴路东侧。
本项目占地面积21375.0㎡,建筑面积119792.2㎡,拟建7栋楼,其中6栋高层住宅楼、1栋多层配套公益用房及2层地下室。1号楼建筑面积16483.47㎡,层数地面26层;2号楼建筑面积12326.16㎡,层数地面26层;3号楼建筑面积9113.99㎡,层数地面26层;4号楼建筑面积11841.41㎡,层数地面18层;5号楼建筑面积15875.2㎡,层数地面25层;6号楼建筑面积17907.26㎡,层数地面25层;7号楼建筑面积2546.61㎡,层数地面4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3698.1㎡(含人防),层数地下2层;人防工程层数地下2层,人防面积4536.09㎡。建筑高度最大为79.95米,最大跨度为11.5米。
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1月30日,合同工期913日历天。2.2 招标内容:材料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招标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3.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
3.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注册,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办理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操作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手册”。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4年10月19日18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以公户打入汇入公告10.5项指定账户。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人标书款汇款完成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8时前将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4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上传及报价维护。递交地点: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线下缴纳后,将缴费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进行审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时30分。
7.2 开标方式:按照铁建云链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可在开标前1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2024年10月30日9时3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0时30分)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网https://www.crccep.cn上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项目):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 ;使用单位(项目):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大道北侧、建兴路东侧;联系人:李学伟;联系电话:15114875363;电子邮件:442250481@qq.com。
10.2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10.3 购买招标文件和收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学伟,电话:15114875363,电子邮件:442250481@qq.com。
10.4 铁建云链系统服务电话:400-6296-888
10.5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账号:99011131020063733341;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汇款时,备注栏必须注明:购买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材料名称+包件号”标书款或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一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材料名称+包件”投标保证金)。
其它内容详见附件。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