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田科技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货梯(第二次招标)
招标单位 | 赣州开发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地区 | 江西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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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0 | 项目编号 | 博程招字〔2024〕第002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5 | 开标时间 | 2024-11-0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货梯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田科技园项目电梯采购及
安装工程-货梯(第二次招标)
博程招字〔2024〕第002号
一、招标内容及所属项目:本次招标是指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田科技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货梯电梯设备的供应、安装工程及服务进行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电梯名称、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田科技园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货梯。
一标段电梯共10部:
1、赣州开发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田科技园项目:货梯3#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5#标准厂房、6#标准厂房、7#标准厂房共14部;本项目投资约3731000元。
总投资约3731000元;电梯的载重、额定速度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二章招标文件一、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三)电梯名称、数量和主要技术参数 。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备选品牌: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电梯品牌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上述设备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制造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为五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五证合一证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曳引式货梯 B级及以上制造内容)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
2.代理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三证合一的, 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为五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五证合一证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已取得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资格;
(3)必须提供制造商以下材料:a.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为五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五证合一证件);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曳引式货梯 B 级及以上制造内容)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
3. 投标人所投直梯的曳引机整机、门机整机、控制柜主板必须为所投电梯制造的原厂原品牌产品(提供投标人原厂原品牌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详见资格标中原厂原品牌承诺书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投标人12个月内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8.投标人一年内在开发区范围内投诉次数超过三次(含)且均被驳回的,将被认定为恶意投诉,招标人将上报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赣州经开区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
9.投标人36个月内(以通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投标人应用电子钥匙(对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锁)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注: ①电子投标具体操作请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江西省房建及市政通用模版范本操作手册”。② 招投标系统对上传投标文件的容量有限制(其容量不能超过 200M),故请各投标人需将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合并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 jxsgzy.cn/web/)。
七、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八、答疑事项: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缺陷、表达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应于2024年10月27日17:00之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招标人2024年10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公布答疑纪要;招标人逾期答复或答复涉及较重大修改、调整的,将相应推迟截标时间;网上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必须前往项目实施现场踏勘。
九、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及网址: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4日;网址: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赣州建控招采平台:https://purchase.xizinet.com/#/。
2.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自行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5日上午10:30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十、本工程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整),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缴纳。
1.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7:00之前,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进账备注栏注明所投工程名称,若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字数,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但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标注不清晰,使得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生误认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①投标企业必须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账户(虚拟子账户);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③缴纳完保证金后,务必登录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点查询,查询出缴纳记录后,再点确认缴纳,否则缴纳无效。
④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系统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帐户到帐时间为准。
⑤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并对投标人进行了培训,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中心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工程部:0797-8390879,新点赖工:18179120533。
2.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电子保函的开具原则上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公共资源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5号)、《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关于全市“不见面开标”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1〕206号)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当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
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
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放入电子保函扫描件。
3.按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给予退还投标证金:
①中标公示期满后,无特殊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退付该项目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三)1、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两天内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两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每延误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1%进行处罚。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递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递交的,则每延误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1%进行处罚,延误违约金由中标单位缴纳进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延误超过10天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2、履约保函方式:
(1)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全额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关于规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6 号)文件,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以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或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的履约保函(开具保函前须提交至招标人审核同意),在竣工验收前,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更换已到期的履约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从任意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留对应金额的款项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办理履约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机构对所出具的履约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和地址,并对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履约保函的受益人是招标人,履约保函必须保证为“ 连带责任担保”,由招标人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回。
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赣州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与合同工期一致或长于合同工期的银行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到账。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受益人名称应为招标人。
(3)返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十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十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包含招标代理费,投标单位报价时需考虑此项费用,本招标代理机构接招标人通知后,向中标人(候选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按照下列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施工项目直接委托的定价规定(试行)》(赣城指办字[2012]30号)的文件规定的国家取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照以下分段比例表累计计取再下浮30%作为招标代理费。⑴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90%计取;⑵1-5万元(含5万元),按80%计取;⑶5-10万元(含10万元),按70%计取;⑷10万元以上,按60%计取,招标代理费超过20000元的,按20000元包干。招标代理费包含:人员费用、专家评审费、资料文本费、餐费等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银行汇票、电汇/转账、现金。
十四、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博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红都大道福祥小区11-12号楼写字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曾庆伟、15297795917
或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招标人:赣州开发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开区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祚辉、18007072495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30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