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泾阳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询比价
招标单位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地区 | 河北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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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14 | 开标时间 | 2024-10-1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粉磨设备 |
相关产品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起重设备及备件 |
询比价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泾阳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10-11 10:58:3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1690000-XJ-2024-0143
采购单位: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0-14 18: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5 11: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0-14 18: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10-15 11: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1690000-XJ-2024-0143)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起重设备及备件 | 1.000 | 台 | 30%预付、30%发货、30%调试验收、10%质保 | 装备股份 |
收货地址: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工地现场
┃详情描述
一、询价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备名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三、数量:1台,详见技术文件 四、用途:用于破碎车间设备检修 五、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六、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0天内交货完毕 七、交货地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破碎机搬迁项目工地现场 八、买方要求的付款方式:30%预付、30%发货、30%调试验收、10%质保,卖方可接受承兑汇票(含金隅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中企金财等供应链票据) 1. 在合同生效后,买方支付供货总价的30%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2. 设备具备发货条件,经买方初步检验合格,卖方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供货总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供货总价的30%作为发货款。 3. 设备到达现场,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正常没有质量问题,通过政府首次检验取得使用许可,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调试验收款。 4. 供货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签署调试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争议,经买方确认后,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5. 如因国家税率调整,应以合同签订时不含税价格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国家规定税率重新核定税费,变更含税合同总价。 6. 卖方可接受承兑汇票。含金隅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中企金财等供应链票据。 九、质保期:整机质保期1年(从设备带料生产,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合同约定或者卖方承诺使用寿命的零部件,在质保期满后卖方仍然对这些零部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报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未被金隅集团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 8. 卖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 十一、注意事项: 1. 报价人在阳光招采平台报名入围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经采购人批准后入围。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入围。 2. 采购人以供应商上传到阳光招采平台上的盖章版报价文件的价格数据为准进行价格评审。未上传盖章版报价文件的,以在阳光平台上填写的报价数据为准。 3. 报价人需填写并上传《附件2: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标准数据对标表》内容,以进行技术审核,如报价人未填写上传,采购人有权拒绝报价。 十二、技术服务:卖方负责免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服务 十三、报价文件:请填写报价表、并对报价设备技术部分作出说明,报出供货范围 十四、报价表:详见附件10 报价表(含13%增值税专票、含运费到位价) 特别要求:卖方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格式,将附件2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标准数据对标表》填写完整并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交到阳光招采平台,作为买方技术评审的依据,否则买方有权拒绝卖方的报价 |
┃联系人
张艳宏 / 1863052129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7310208334
监督举报邮箱:jdzb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