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三街城中村改造配套小学(北)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石家庄市友谊大街小学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
发布时间 | 2024-10-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振三街城中村改造配套小学(北)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项目审20240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友谊大街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友谊大街小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振三街城中村改造配套小学(北)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规模及设计范围: 建设规模:振三街城中村改造配套小学(北)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5941.622平方米,实用地面积约12960.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229.4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368.23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861.20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报告厅、风雨操场、室外运动场、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及路面硬化、绿化工程、供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批准的规划许可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建筑单体设计、室外管网设计、重点部位精装修设计、环境绿化及景观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设计深度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规范及相关地方条例法律规定,节能、绿建、人防满足规范及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满足项目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验收标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工作。二次深化设计的校核及确认。 (3)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头路以南、育丰巷以东、振西街以西。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 (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建筑单体设计、室外管网设计、重点部位精装修设计、环境绿化及景观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设计深度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规范及相关地方条例法律规定,节能、绿建、人防满足规范及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满足项目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验收标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工作。二次深化设计的校核及确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6 00:00:00 至 2024-11-05 10:2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05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振三街城中村改造配套小学(北)建设项目设计 | 0 | 无 |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友谊大街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琨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精英路副41号 | 地址: 石家庄新华区景悦街2号天河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907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张治洪 | 联系人: 梁严严、耿一鸣 |
电话: 0311-8305716 | 电话: 0311-69096310 |
传真: / | 传真: 0311-6909631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bklgc333@163.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