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殡仪馆墓碑石材采购与安装项目更正公告(二)电子招标
招标单位 | 泰州市殡仪馆 | 地区 | 江苏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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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16 | 项目编号 | JSZC-321200-HLGS-C2024-00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3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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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0-HLGS-C2024-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殡仪馆墓碑石材采购与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四、安装技术要求:1、内箱应为人造石材整体压制。2、墓基础采用C25 砼,浇筑15cm厚垫层(具体安装要求以相应墓型图为准)”修改为“四、安装技术要求 具体安装技术要求以相应墓型图为准。”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中拟投入的设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产品加工所必须的①大切机、②大磨机、③仿形机、④雕刻机的自有设备证明。(发票显示设备名称可有细微差别,但是所指设备应是同类设备)
每提供1个设备的得2分,最高得8分。
注:证明材料:①对应设备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须为供应商名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票开票时间须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前开具;②对应设备的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证明材料2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调整为“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产品加工所必须的①大切机、②大磨机、③仿形机、④雕刻机的自有设备证明。(发票显示设备名称可有细微差别,但是所指设备应是同类设备)
每提供1个设备的得2分,最高得8分。
注:证明材料:①对应设备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须为供应商名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对应设备的照片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证明材料2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0-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殡仪馆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引东村运河路401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5152601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兴园路8号(美泰产业园1幢)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5000662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50006623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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