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石家庄市水利局 | 地区 | 河北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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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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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3〕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槽工程:河槽拓宽、防护;对沿线跨河阻水农桥进行拆除重建;防洪堤工程:对五支渠口下游至京广铁路桥河段左岸堤防进行提升改造;铁路防护工程:对工程下穿铁路处的桥墩、承台进行防护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勘察; 二标段: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相关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利设计部分的投标人); (2)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2 00:00:00 至 2024-11-12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水利局
电话: 0311-87882566
电子邮箱: jihua414@163.com
十一、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 | 0 | 无 |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路178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芦子卿 | 联系人: 王号 |
电话: 0311-87030616 | 电话: 0311-8511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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