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监理)
招标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地区 | 广东肇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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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2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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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监理)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肇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建设(监理)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具体见原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公告中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1648550.00元
2、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1报价方式变更为: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投标人相对于本项目监理费概算价3297100.00元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报投标下浮率,计算投标报价,报价与下浮率不符的,以投标下浮率为准,投标下浮率小于50%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2最高限价变更为:①根据《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0030.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5169.8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4925.33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为329.71万元。②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肇府办〔2018〕7号)和《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端州区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的通知》及结合监理市场的实际情况,设定本项目工程监理费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小于50%(≥50%),即:最高投标限价=3297100.00元×(1-50%)=1648550.00元(含本数)。投标人相对于本项目监理费概算价3297100元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报投标下浮率,计算投标报价,报价与投标下浮率不符的,以投标下浮率为准,投标下浮率小于50%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报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③为免恶意性竞争,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工程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率>60%的,须附上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分析、材料(由监理方负责的用材)费分析,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分析,现场管理成本分析,试验与检测(由监理方负责的试验与检测)费用分析,收入应缴纳的税金分析,技术文件(图纸资料费),软件使用与技术费用分析,进度款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配合费用分析,保修期监理服务费用分析等];投标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招标变更公告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招标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招标变更公告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变更公告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肇庆市高要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