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新增排涝通道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区 | 河北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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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0-31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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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新增排涝通道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新增排涝通道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投资【202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多方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针对城市管网向外河排涝不畅、排涝通道不足的问题,建设由京堂北分干渠通往京堂南分干渠直径2m的混凝土双排管道,排水管道8224m(含穿越338国道处顶管施工直径1.2米的混凝土管504米),用以提高排水能力,新建雨水泵站1座(位于京堂南分干渠北岸水利管辖权以内,地下设置,覆土1m)、进水闸1座。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京堂北分干渠通往京堂南分干渠。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3工期:总工期: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月 1 日至2024年11 月 7 日任意时段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
4.2投标人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后请登录E招冀成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月21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安平县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的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者,请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冰,联系方式:0311-83086959。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门路彬 电话:0318-7860057
电子邮箱:apxjgk@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次选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城新增排涝通道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安平县和平西街188号
联 系 人:赵胜英
电 话:0318-76123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刘冰、仇泽洋
联系电话:0311-8308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