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变更部分)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4〕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涪陵交通发〔2024〕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辖区 |
---|---|---|---|
发布时间 | 2024-11-0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 |
相关产品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变更部分)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4〕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以涪陵交通发〔2024〕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蔺市街道、新妙镇、龙潭镇、马武镇、青羊镇、百胜镇、南沱镇、江东街道、荔枝街道、大木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区内洪涝灾害受损的乡村公路路基、路面、边坡进行整治修复。包括:蔺市、新妙、南沱、龙潭、马武、青羊、百胜、江东、荔枝、大木共 10 个乡镇受灾严重的县乡道路段进行路基、路面、护栏、边坡恢复整治。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2023年县乡道公路灾后整治工程(变更部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金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泽胜温泉城17幢1单元7-1 |
|
联系人: |
聂女士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532739311@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8000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5123689839 | |
传真: | 传真: | 02372111770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