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 地区 | 河北廊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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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新建雨水管网及对九干渠南段节制闸-开发区界进行清淤改造 |
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南工业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廊开管投内资审【2024】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网及对九干渠南段(节制闸-开发区界)进行清淤改造。其中新建雨水管网涉及芙蓉道(创业路-友谊路)、创业路(广阳道-芙蓉道)、丁香道(创业路-华祥路)、华祥路(广阳道-芙蓉道)、芙蓉道至泵站连接段等,新建d1200-d3000雨水主管网4000米;d800用户过路管940米,管材为钢承口III级钢筋混凝土管,对破坏的道路、标线、绿化等进行恢复,对道路铣刨罩面处理;九干渠南段(节制闸-开发区界)清淤改造总长度1900米,河道两侧增设围栏3900米。
2.1.2资金已落实;
2.1.3建设地点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2.1.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提交整体初步设计和概算成果文件,后续完善及深化设计工作以甲方要求为准;
2.1.5合同估算价:195.03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批阶段修改完善及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8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 日 09:00 至2024 年 11月12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1 月 26 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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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世雄 电话:0316-2060989
异议提出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6078715
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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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联系方式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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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606、1607室 |
邮编: |
06500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周世雄 |
电话: |
0316-2805359 |
电话: |
0316-2060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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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服务责任人: |
高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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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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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6-29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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