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单位 |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包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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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09 | 项目编号 | 0124-ZB129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维修改造 |
相关产品 | 阳极拖车、充电桩 |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29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29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拟建设一个电解系列,采用 600kA电解槽260台,达到年产原铝42万吨的生产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阳极拖车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华云三期阳极拖车采购
2.4项目地点: 华云三期现场
2.5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阳极拖车
数量:2台
包括车头、拖斗、所有接口连接器及资料等:招标方只提供能源就能单独运行。投标方应按照所述设备技术性能要求,提供满足所有功能的整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投标方范围。
1)车头2台套;
2)拖斗2台套;
3)充电桩2台套。
2.5.1 合同内容包括: 上述合同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卸车、保管、现场安装、现场调试、交货、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2.5.2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设备为成套供货产品,投标方要保证其完整性,如果本合同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安装的部件在投标投标双方合同中并未详细列出,投标方应及时无条件免费给予补齐并安装、调试。由投标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将设备、文件、备件、工具等移交投标方使用单位。配合包铝能源装备部,对车辆进行厂内牌照申领。
2.5.3本招标文件所涉及标高为参考数据,准确数据签订技术协议时正式提供。本技术条件仅供设备招标使用,设备订货后需签订详细技术协议。
2.5.4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设备配置及外配套设备进行选择、更改,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2.5.5投标文件须提供设备总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动阳极拖车整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1-10 09:00至 2024-11-20 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472-693627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2号
联系人:陈智园
电话:13848022140
电子邮件:9973245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张晓晖
电话:17795071385
电子邮件:12449370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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