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非公区精装修设计
招标单位 | 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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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4 | 项目编号 | 2203-440305-04-01-31674100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市政 |
相关产品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非公区精装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4)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
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其他: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非公区精装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4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1-14 09:00:00 至 2024-12-04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11-24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11-29 17:00: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深云西二路天健科技大厦 | |
经办人 | 潘工 | |
办公电话 | 15013873376 | |
电子邮箱 | 1171634254@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龙科名 | |
办公电话 | 13760103127 | |
手机号码 | 13760103127 | |
电子邮箱 | 409823135@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非公区精装修设计【标段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4001】
本次招标内容 | 1.非公区精装修设计单位主要工作范围为自概念方案设计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的室内设计服务。室内设计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自用办公室的需求调研、室内规划优化设计、室内概念设计调整及深化、室内方案设计、室内初步设计、室内施工图设计、室内施工招标配合、室内施工及验收配合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服务。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优化、非公区室内设计、室内竣工图审核、设计驻场(含样板段施工阶段,从施工单位进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现场服务(重要节点及重要空间效果确认需设计总监或项目负责人到场)、根据甲方要求对一些重要空间的动画展示效果制作相关服务等。 2)软装陈设设计、相应设计范围的标识设计、灯光设计、声学设计、室内景观设计及配合装饰品设计(如有)等。 3)相应设计范围的二次机电设计(含智能化专业)、各专项设计配合及审核、样板评审及施工过程配合。精装范围内的全过程的机电设计和配合服务; 4)方案设计阶段同步进行样板间设计 5)室内效果动画展示: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动画制作 6)乙方到项目地的差旅根据甲方需求安排 7)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含样板段施工阶段),从室内施工单位进场至工程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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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500万元 | |
招标范围 | ||
主要投标成果 | 展板,演示文件 | |
计划总投资 | 248,000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4街坊T102-0315宗地 | |
投标补偿 | 本项目资格预审环节不设补偿。 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进入投标环节的5名投标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共计人民币100万元):(1)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2)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两名投标人每名给予补偿30万元;(3)递交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两名投标人每名给予补偿20万元;(4)所有补偿费均含增值税,获得补偿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偿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相应方案补偿协议后开始办理支付手续。签订方案补偿协议与发票开具主体均应为投标人自身,若签订方案补偿协议与发票开具主体为第三方单位,则应将第三方单位信息提前报招标人,并获得招标人许可,方可签订协议、开具发票。获得补偿的方案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由招标人享有,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无偿借鉴和参考;(5)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6)入围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将不予补偿。 (7)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前任何阶段终止本次招标,投标人不会获得任何补偿且不得因此进行索赔。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 | 窗口递交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址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04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的报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允许境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第(1)款所要求的资质条件的中国境内投标单位(须可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体中的境外企业须提供相关商业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中文译本;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或注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3)组成联合体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和《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的报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允许境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第(1)款所要求的资质条件的中国境内投标单位(须可提供中国境内的完税发票(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体中的境外企业须提供相关商业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中文译本;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或注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3)组成联合体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和《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业绩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阶段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资格预审阶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阶段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资格预审阶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阶段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资格预审阶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阶段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1 | 附件1.设计任务书(修改后版本).docx |
2 | 附件2.设计界面划分图纸.zip |
3 | 附件3.建筑方案设计文本(工规批复).pdf |
4 | 附件4.建筑施工图(报工规版).zip |
5 | 1、资格预审文件-定稿.docx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