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寨镇生态公益墓园(主体工程)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 | 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梅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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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相关产品 |
埔寨镇生态公益墓园(主体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埔寨镇生态公益墓园(主体工程)项目于2024年11月08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投标总价量化表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投标总价量化表部分内容: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备注 |
企业业绩 |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调减 15 万元;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调减 15 万元; 3.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或未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调增 15 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减(增)15万元。 |
1.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500 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500万元(或以上)且包含墓地的施工业绩)。 2.需附有关业绩(仅限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和竣工验收的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适用于“完成过类似项目 ”) 3.需附有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适用于“承接过类似项目 ”) 4.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适用于“完成过类似项目 ”) 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适用于“承接过类似项目 ”) 6.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未竣工验收的;业绩时间 不符合量化标准和备注规定的,按第3项标准处理。 (适用于 “完成过类似项目”) 7.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不属于类似 工程的;业绩时间不符合量化标准和 备注规定的,按第3项标准处理。 (适用于“承接过类似项目”) |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调减2万元;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调减1万元;本项最高调减2万元。 2.安全负责人: 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调减1万元,最高调减1万元。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调减1万元;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调减2万元,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调减1万元,本项最高调减3万元。 4.给排水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调减1万元;具备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调减2万元;本项最高调减2万元。 5.除项目负责人及上述人员外,项目管理班组具备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调减 2 万元,在此人员配置基础中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名调减 3 万元。本小项最多调减11 万元。 6.以上均未满足的,调增19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减(增)19万元。 |
1.人员一人一岗,不得相互兼任,只按获得最高的调减,不重复计算。 2.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 3.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未提供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要求的,按第7项标准处理。 |
现修改后的内容: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备注 |
企业业绩 |
1.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工程的,调减 15 万元;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调减 15 万元; 3.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或未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调增 15 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减(增)15万元。 |
1.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500 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 2.需附有关业绩(仅限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和竣工验收的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适用于“完成过类似项目 ”) 3.需附有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的证明(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适用于“承接过类似项目 ”) 4.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适用于“完成过类似项目 ”) 5.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适用于“承接过类似项目 ”) 6.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未竣工验收的;业绩时间 不符合量化标准和备注规定的,按第3项标准处理。 (适用于 “完成过类似项目”) 7.未提供扫描件的;业绩不属于类似 工程的;业绩时间不符合量化标准和 备注规定的,按第3项标准处理。 (适用于“承接过类似项目”) |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调减2万元;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调减1万元;本项最高调减2万元。 2.安全负责人: 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调减1万元,最高调减1万元。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调减1万元;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调减2万元,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调减1万元,本项最高调减3万元。 4.给排水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调减1万元;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调减2万元;本项最高调减2万元。 5. 除项目负责人及上述人员外,项目管理班组的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中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名调减 3 万元。本小项最多调减9万元。 6.以上均未满足的,调增17万元。 说明:本项最高调减(增)17万元。 |
1.人员一人一岗,不得相互兼任,只按获得最高的调减,不重复计算。 2.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对原件进行扫描后提供扫描件)。 3.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未提供扫描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要求的,按第6项标准处理。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为准。
原招标公告开评标时间、场地不变。
丰顺县埔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