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临建设施I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单位 |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地区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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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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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临建设施I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临建设施I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ST-DL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位于已建沪苏通大桥至苏通大桥之间,距离沪苏通大桥约 20 公里、苏通大桥约 20 公里。项目路线北起沈海高速-沪陕高速小海枢纽节点附近,向西利用源兴路走廊,沿通启运河敷设高速,跨越长江后,在苏州张家港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登陆,继续向南与沪武高速设置枢纽交叉后,终点南接 G204,路线全长约 43 公里。
2.招标范围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临建设施Ⅰ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为:临建设施Ⅰ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临建设施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场区总图的设计(场地布置,总监办,环保、质量、安全、测量、试验等中心场地布置方案;场区内道路设计);
2)筹备中心设计;
3)其他办公区、生活区的设计;
4)其他“三通一平”临时工程设计;
5)临建工程预算的编制;
(2)临建设施的施工
1)进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场地清表整平及硬化、土方填筑、场区排水、场地内管线改迁(若有)等施工,方案设计中要求配套设施的布置与施工,场地用电、用水的施工。
2)筹备中心的施工。包括筹备中心主体及其内部装修,项目所需可视化的多媒体软、硬件等内容。
3.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苏通二临建设施Ⅰ期工程的场区总图设计及场地处理;
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苏通二临建设施Ⅰ期工程的施工工作。
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
4.2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A、B两项的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道路施工的一方)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筹备中心施工的一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同时满足以下A、B两项的要求:
A.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及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B.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以及房建工程设计项目。
(3)其他要求
A.注册、登记情况(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
a.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项目负责人条件:
A.项目经理
a.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若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补充投入一名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合并具有上述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项目副经理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担任过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副经理。
若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有上述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任职业绩,可以补充投入一名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合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
B.项目总工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C.其他条件:
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5)设计负责人
a.资质要求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担任过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分项负责人。
若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不能同时具有上述公路工程和房建工程设计项目的任职业绩,可以补充投入一名副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副设计负责人合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
(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李扬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二○二四年十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