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谊理想城L10-1/05地块高精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粘结砂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招标管理室 | 地区 | 重庆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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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19 | 项目编号 | PGGZZBHGZHD24111816934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6 13:4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 |
合谊理想城L10-1/05地块高精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粘结砂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合谊理想城L10-1/05地块高精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粘结砂浆(PGGZZBHGZHD24111816934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招标管理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合谊理想城L10-1/05地块高精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粘结砂浆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流通型开户行许可证
(4)生产型开户行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发票(发票只提供一张金额不限,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属于3C产品认证目录的,提供3C认证证书扫描件(本项目不适用);
(5)其他资质认证:无。
2.业绩要求: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发票(发票只提供一张金额不限,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
3.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提供生产该种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
5.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7.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9.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0.供货方须在限期(3)天内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公章Epoint